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东提出《关于增补严立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增加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股东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书面函件方式提交的《关于增补严立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选举严立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立虎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暂未发现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不符合聘任董事的情形。基于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我们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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