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2-070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后附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除《对照表》所列修订外,本次因增加条款,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涉及章程条款引用之处,序号亦作相应变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7]346 号”文、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7]346 号”文、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 号” 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批准,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 440000000006711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号)。 91445200231131526C)。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他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
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户至上,信誉第
用户至上,信誉第一,实现企业稳步、持续发展。 一,实现企业稳步、持续发展。资产不断增值,创造
资产不断增值,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益。 公司的经营方式:以药品生产制造加工为主,辅
公司的经营方式:以药品生产制造加工为主,辅 以其他经营方式。
以其它经营方式。 公司的经营方针: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远近结
公司的经营方针: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远近结 合,全面发展。
合,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 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 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 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 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 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 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 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
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 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 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 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 装食品(干果、坚果、烘培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 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 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 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 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 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 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
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 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
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 号文经营); (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 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 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 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 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 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 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商务 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业;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服务业;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的公司债券;
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列方式之一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