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3-048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 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1月
2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3年11月27日刊登了《回购报告书》。
2013年11月22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08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11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08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2013年第一次
“11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本期债券
不足有表决权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条
件,会议无法召开。
鉴于“11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召开,导致公司无法取得包括“11
康美债”在内的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审议通过《关于不要求公司提
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为影响实施回购股份的重要因素,
公司如实施回购股份,将存在需提前清偿“11康美债”的风险。“11康美债”
发行总额为25亿元,远超过本次计划回购股份总金额,目前公司资金正按照战
略规划在有效健康地使用之中,如果提前清偿“11康美债”,强行推行回购股
份计划,将对公司的资金安排、使用以及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会不利于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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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做强做大主业,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正在研究论证通过增加现金分
红等各种合法途径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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