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方炭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含税金额12,300万元。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鹏先生、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
不含税(万元) 额不含税(万元)
销售产品-炭素制品、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300 1,657.94
炭素原料等
提供劳务服务等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2,430.7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宝方炭材为公司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宝方炭材总资产236,440.20万元;所有者权益132,734.1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880.31万元,净利润2,577.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宝方炭材销售炭素制
品、炭素原料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2,300万元;宝方炭材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10,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宝方炭材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请审议。
2023年7月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彦珩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魏彦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彦珩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魏彦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任职资格后,提名吴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见附件),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请审议。
附件:吴烨女士简历
2023 年 7 月
附件
吴烨女士简历
吴烨,女,1986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西北工业大
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助理教授;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