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
00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的投资项目: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
项目;
●拟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入金额:119,560.03 万元。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08 年 4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1 号文
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向特定的九家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864,729 股,每股发行价 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6,349,995.42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999,995.42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1,109,350,000.00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 2008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五联方圆验字[2008]第 05006 号《验资报告》。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计划为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和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计划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号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
1 210,191.17 179,621.17 119,560.03
与加工项目
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
2 101,980.00 101,980.00 60,041.51
程
合计 312,171.17 281,601.17 179,601.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概况
(一)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用于特种石墨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节余 30,570.00万元用于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 210,191.1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并经公司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方大炭炭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已经投入资金 37,885.70 万元(含利息),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
2016 年 6 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 7 月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该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
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2.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于 2017 年
1 月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 2017 年 10 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及其约定,以原 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支付江苏喜科墨 51%
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 40,167.93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5 月 6 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方大炭素关于收购江苏喜科墨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方大炭素关于方大喜科墨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等公告。
3.2020 年 2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 万吨/
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
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9,873.58 万元人民币和调减“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 14,626.42 万元人民币,用
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伯斯)部分股权,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为 5,000 万美元,合人民币 34,500 万元。经公司 2020 年
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5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相
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020 年 9 月底,公司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
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支付转让
款项 33,530.6473 万元人民币(折合 4,925 万美元)。2020 年 11 月,公司完成
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考伯斯公司
名称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1 年 7 月 29 日,
公司支付了剩余转让款项 509.895 万元人民币(折合 75 万美元),完成了全部
转让款项 34,040.5423 万元人民币(折合 5,000 万美元)的支付。根据签订的
《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
“对价调整”的规定,2021 年四季度和 2022 年 2 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
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
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324.3054 万元及 1,068.123576 万元人民币。2022 年三
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和 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的
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分别为:145.7153 万元人民币、138.9347 万元人民币。
综上,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 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
分股权的收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炭材已经向 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
目投入资金 14,683.30 万元(含利息)。
三、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兰州分行 660,619,995.42 募集资金余额: -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453,73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
成都银行 募集资金余额: -
合计 1,114,349,995.42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4,999,995.42 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109,350,000.00 元。
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元。
(二)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
1,106,399,792.00 募集资金余额: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691,999,849.00 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 - 募集资金余额: 64,410,221.52
成都银行 - 募集资金余额: 83,897,255.42
合计 1,798,399,641.00 148,307,476.94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384,267.00 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96,015,374.00 元。
注 2:募集资金余额 148,307,476.94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 亿元。
四、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的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3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