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7—04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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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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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3950.6万份,限制性股票6969.2万
份。
根据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
6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6月26日为授予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5、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况,满足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三)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2、授予数量:3950.6万份
3、授予人数:245人
4、行权价格:9.44元 /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3950.6 万份,各类激励对象分配情况如
下:
激励对象 人数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期权总数
量(万份) 的比例
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 245 3,950.6 100%
员等
合计 245 3,950.6 100%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2、授予数量:6969.2万股
3、授予人数:404人
4、授予价格:4.7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解锁期为授予的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并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期解锁。具体解锁期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969.2万股,各类激励对象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激励对象 职务 股票数量(万份) 性股票总数的比
例
杨光 董事长 180 2.58%
闫奎兴 董事 180 2.58%
何忠华 董事、子公司董事长 180 2.58%
党锡江 董事、总经理 135 1.94%
杨远继 董事、副总经理 95 1.36%
舒文波 董事、子公司董事长 95 1.36%
邱宗元 财务总监 95 1.36%
孙宝安 副总经理 95 1.36%
衷金勇 副总经理 95 1.36%
李晶 副总经理 95 1.36%
陈立勤 副总经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