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8 月 4 日,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宇”或“乙方”)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甲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武汉临空项目 2-4 号仓库租赁期调整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项目起租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当日对租
赁利率进行调整。在租赁期内,该日期之前(不含调整租赁利率当日)租赁利率为6.5%;该日期之后(含调整租赁利率当日)租赁利率为 4.9%。
渤海租赁及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所述情形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认定渤海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
海航福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宇 100.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0万元,未触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议标准及《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标准,交易完成后湖北华宇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 年 8 月,湖北华宇与渤海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渤海租赁以融资租
赁的形式向湖北华宇出租武汉临空项目 2-4 号仓库,租赁本金为 450,000,000 元,租
赁利率为 6.5%,租赁期 5 年,按季度支付租金,约定到期后 2-4 号仓库以 1 元价格
过户至湖北华宇。自 2020 年一季度以来,受公司风险化解及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该融资租赁项目停止付款并逾期至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妥善消除原合同逾期影响,使合同履约状态恢复正常,避免逾期产生高额罚息,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经与对方友好沟通,拟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调整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项目起租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含)当
日起将租赁利率由 6.5%下调至 4.9%。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小滨先生、鲁晓明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类别的关
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渤海租赁及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中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
在本条第二款所述情形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认定渤海租赁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668820009W
法定代表人:时晨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2210085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24,807,545.60 24,447,513.60
负债总计 20,938,592.70 20,598,889.90
所有者权益总计 3,868,952.90 3,848,623.70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79,061.10 659,091.00
利润总额 -90,154.60 -83,481.70
净利润 -48,308.10 -24,507.90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渤海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信息及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武汉临空项目 2-4 号仓库位于武汉市黄陂区临空产业园,建筑面积合计
87,520.10 平方米。该投资性房地产为融资租赁,已取得房屋初始登记证(不动产证),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同致信德评报字(2022)第 010007 号),经采用成本法评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为 43,112.42 万元。
四、《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湖北华宇(即“乙方”)与渤海租赁(即“甲方”)基于原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调整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项目起租日)
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
(二)租赁利率调整日:租赁利率调整日是指甲乙双方约定、同意在 2022 年 7
月 29 日当日对租赁利率进行调整。在租赁期内,该日期之前(不含调整租赁利率当日)租赁利率为 6.5%;该日期之后(含调整租赁利率当日)租赁利率为 4.9%。
(三)增加原合同的提前终止与相应处理:
乙方主动争取减免租赁物过户税费,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甲乙双方从相关管理部门处确认已成功减免租赁物过户税费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该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前终止项目告知函件的 10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以下各款项之和:
1.截止终止日应付未付的租金;
2.截止终止日所有未到期的租赁本金;
3.留购价款。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应继续按期支付项目租金,并且自甲方发送提前终止项目告知函件之日,融资租赁利率调整为 6.5%,乙方须按该融资租赁利率支付后续各期租金。
(四)租赁期内,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租赁物的升级改造,按相关工程需求出具报规文件、办理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应给予全部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除本补充协议或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仍执行原合同。本补充协议仅限于已列明修订的内容,不涉及原合同其他条款。同时,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尽快消除合同逾期,使合同履约状态恢复正常,避免逾期产生的高额罚息,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渤海租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0 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
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湖北华宇与渤海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属于关联交易,有利于尽快消除合同逾期,使合同履约状态恢复正常,避免逾期产生的高额罚息,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解决融资租赁项目遗留问题,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