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13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增持计划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0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鲁晓明先生、董事兼运营总裁范宁先生通知,拟将增持主体范宁先生变更为鲁晓明先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8-113),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850万元,不超过3,30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
黄秋 公司董事长 450万元—500万元
张祥瑞 公司副董事长 250万元—300万元
陈德辉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人力资 450万元—500万元
源总监
张汉安 公司董事 250万元—300万元
范宁 公司董事兼运营总裁 250万元—300万元
尚多旭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450万元—500万元
祝郁文 公司创投总裁 250万元—300万元
亚志慧 公司风控总监 250万元—300万元
夏建丰 公司董事会秘书 250万元—3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0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变更后增持计划情况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850万元,不超过3,30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
鲁晓明 公司董事长 250万元—300万元
陈德辉 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兼人 450万元—500万元
力资源总监
黄秋 公司董事 450万元—500万元
张汉安 公司董事 250万元—300万元
尚多旭 公司财务总监 450万元—500万元
祝郁文 公司创投总裁 250万元—300万元
亚志慧 公司风控总监 250万元—300万元
夏建丰 公司董事会秘书 250万元—300万元
张祥瑞 原公司副董事长 250万元—3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0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变更原因
公司新任董事长鲁晓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公司董事兼运营总裁范宁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增持的情况下,拟代替范宁先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目前,海航基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4,506,354股,增持金额为26,719,482.11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