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司(含 A、B 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为注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成员 册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签署腾达建设、喜临门、华数传
项 目 合 江娟 2004/6/30 2002 2004 2010 媒、道通科技、正泰电器、诺力
伙人 股份 2021 年审计报告;签署腾
达建设、喜临门、诺力股份、当
虹科技 2020 年审计报告;签署
签 字 注 江娟 2004/6/30 2002 2004 2010 诺力股份、当虹科技、伟星股份
册 会 计 2019 年审计报告
师 签署腾达建设、喜临门、华数传
王绍武 2015/10/10 2013 2015 2020 媒、当虹科技 2021 年审计报告;
签署腾达建设、喜临门、华数传
媒 2020 年审计报告
签署西南证券 2019 年度审计报
质 量 控 告;复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
制 复 核 李斌 1998 1995 1998 2019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腾达建
人 设 2020 年审计报告;复核腾达
建设、凯迪电器、永安期货 2021
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投入的工作人
员配置及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内控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
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
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
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内控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该所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内控审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