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8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 3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在对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周转实际需要,在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原有授信额度1亿元的基础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 2 亿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授信及城乡一体化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 3 亿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贷款利率不超过 4.41%(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三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