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22-01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新能源示范
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提供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拟向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新能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提供关联交易贷款 8 亿元。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新能源一期工程资金需求,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能源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称“新能源一期工程”)现正建设。为满足新能源一期工程资金需求,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财务公司向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本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煤能源”)持有公司
62.4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煤集团”)持有中煤能源 57.36%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煤能源持有财务公司 91%股权,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9%股权;中煤集团持有中煤能源 57.36%股权,为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2014 年 3 月 5 日,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煤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4〕103 号)和《金融许可证》,3 月 6 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财务公司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出资 2.7
亿元)和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出资 27.3 亿元)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 30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厦 6 层。
财务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
2019 年-2021 年,财务公司资产规模、利润总额、增值创效、
资金集中度等各项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总资产超过 750 亿元;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质量保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先进行列,资产收益率位居央企前列。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756.81 亿元,
发放贷款 110 亿元;2021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6.91 亿元,利润
总额 11 亿元,净利润 8.26 亿元。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2021 年底,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余额为 4.74亿元,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658.24 万元;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3 亿元,年度贷款利息支出 2045.71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财务公司向上海能源提供不超 8 亿元的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贷款。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每笔借款利率以定价基准加浮动点数确定,定价基准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点数为减 100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新能源公司设立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中煤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设立了中煤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4 亿元。
(二)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贷款情况
按照公司关于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工作安排,新能源一
期工程建设项目融资不超 8 亿元。经财务公司与公司协商一致,财务公司向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1. 借款人:中煤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2. 金额:8 亿元
3. 期限:15 年(其中前 3 年为宽限期)
4. 还款计划:项目贷款投放后前 3 年为宽限期(无须偿还
本金),第 4 年开始每半年还款,按季支付贷款利息。
5. 增信担保措施:信用无抵押担保。
6. 办理方式:项目贷款。
7.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 LPR 减 100 个基点,利率调整浮
动以季为周期。
8.提款方式:根据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分次提款。
五、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满足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新能源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提供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共有 5 名董事,2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