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09-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 次会议于2009 年
9 月10 日在上海市仁德路79 号虹杨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7 人,委托出席4 人(其中:董事祁和刚先生书面委托
董事李馥友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义宝厚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李馥友
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
生出席并表决,董事杨世权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跃武先生出席
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馥友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4 名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统筹规划公司铝产业格局,实现资源整合,完善电解铝、铝
板带、铝箔深加工的上下游一体化的铝产业链条,同时为避免同业
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大屯煤电(集2
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意公司收购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收购
价格依据以2009 年6 月30 日为基准日的四方铝业股权评估值初步
确定为人民币9,192 万元。如果股权评估结果在履行国务院国资委备
案手续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做出调整,则股权转让价格
可以相应调整。(本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购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当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目前共有11 名董事,6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关联交易所涉
及议案的表决, 5 名非关联董事(其中4 名为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4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股权收购
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其中:独立董事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疆分公司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在新疆投资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同意公司设立新疆
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要职能为:
负责公司在新疆的项目投资管理和开发工作等(目前主要负责苇子
沟煤矿、松树头煤矿的开发建设及协调等)。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