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6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5
人,亲自出席董事 1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工作变动,詹柏丹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吴爱萍(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吴爱萍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聘任正式生效。在此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徐志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爱萍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吴爱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聘任正式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詹柏丹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吴爱萍简历
吴爱萍,女,198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投资管理中心副经理,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爱萍未持有方大特钢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