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1-0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10 年12 月3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 人,
亲自出席董事10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以人民币5.46 亿元收购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70%股
权。
(详见2011 年1 月4 日登载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方大特
钢关于拟收购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 月19 日(星期三)9:00
2、股权登记日:2011 年1 月12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
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2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1 年1 月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收购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
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1 年1 月13-14 日9:0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
区冶金大道475 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396314 传真:0791-8386926
6、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4日3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
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生效日期: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