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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7 沪市 方大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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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01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4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1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采购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
    关联董事钟崇武、汪春雷、何忠华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大炭素”)采购炭素制品,预计交易金额伍佰万元。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
    镇,法定代表人:何忠华,注册资本:127907.79 万元,经营范围:石墨电极、
    炭砖、特种石墨、生物炭、炭毡和炭/碳复合材料、心脏瓣膜、飞机刹车片等。
    方大炭素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控股
    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持有方大炭素51.78%的股份。同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亦是公司间接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8.48%的股份。
    公司与方大炭素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
    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执行市场价。本次交易期限自2010 年7 月1 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
    公司与方大炭素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属
    正常的市场行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坏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带2
    来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未达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金额,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为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原名: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岩方大”)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流动资
    金贷款人民币8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贷款人民币260
    万元提供续保,期限一年。
    红岩方大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零捌万壹仟叁佰
    元整,主要从事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
    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等。系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56.00%)。
    截至2010 年5 月31 日,红岩长力资产总额为348,859,769.11 元,负债总
    额为196,270,824.65 元,其中流动负债194,262,708.46 元,非流动负债
    2,008,116.19 元,所有者权益金额152,558,943.46 元,资产负债率为56.26%,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09 年5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860 万元,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续保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