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23
收购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收购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36号),收购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7日公告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0年3月2日起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之外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现已履行完毕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即在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31日的期间内,要约收购方大特钢的股票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目的
2009年9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方式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年10月21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1181号《关于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由于南昌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公司合计持有方大特钢68.48%股份,辽宁方大集团通过此次产权交易成为方大特钢的间接控股股东。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系履行收购人通过产权交易方式取得江西冶金集团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的股权行为,导致其拥有方大特钢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方大特钢上市地位为目的。
12、要约收购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之外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3、要约收购价格: 8.66元/股。
4、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5、要约收购期限: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31日
6、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14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10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0年3月2日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方大特钢董事会于201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3、收购人于2010年3月9日、3月16日和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三次刊登了收购人要约收购方大特钢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31日要约收购期间,未有方大特钢股东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已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