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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9 沪市 科达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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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2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科达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250,931,759.12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408,143,564.98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1,349,847,099.9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 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0,563,538 股,总股本 1,948,419,9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数为1,917,856,39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4,142,345.88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213.13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经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
利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1,804,142,559.01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2.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方面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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