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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9 沪市 科达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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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9: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600499: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8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
601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衡湘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授权代表 0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变更的议案》。

  为推进 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及归还总包方垫资款,公司的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于 2021 年 3 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申请由其牵头的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
币的银团项目贷款,授信期限 7 年。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以 48.58%的比例为蓝科锂业上述银团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48,580 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时,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以其持股比例 51.42%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 51,420万元的保证担保。

  因牵头银行及融资金额变化,现蓝科锂业对项目融资方案做出调整,重新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牵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等参团,共同组建银团为蓝科锂业提供不超过8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 7 年。根据上述金融机构要求,需蓝科锂业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蓝科锂业以 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土地、地上附着物及机器设备进行抵押。

  鉴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青海科达锂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
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力”)持有蓝科锂业 48.58%的股权,本次公司拟以间接持股比例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38,864 万元的保证担保;盐湖股份将以其持股比例 51.42%为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 41,136 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3 年。同时,青海威力少数股东钟永晖、钟永亮将其持有的青海威力 46.38%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提供保障。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蓝科锂业提供担保是基于前次担保的基础上所做的调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蓝科锂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该项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相关方将采取反担保等措施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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