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边
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授权代表 0 人。全体监事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9,336,629.81 元;2019 年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69,542,053.84元,扣除当年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54,205.38元,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2,587,848.46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7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 年,公司使用 81,616,137.27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7,904,245 股,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30.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8.39%,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80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40 万元,与上一年保持持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
1.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2.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西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3.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4.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机电”)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5.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6.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
7.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及其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新能源汽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华东”)的另一股东马鞍山市华东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马钢花园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同时,安徽科达华东法定代表人朱红军将就该项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及担保金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为安徽虎渡科达流体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虎渡科达”)的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及安徽虎渡科达的控股股东北京虎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虎渡能源”),共同为安徽虎渡科达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马钢花园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
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安徽虎渡科达法定代表人侯安平将就该项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同意公司为安徽虎渡科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2 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 2 年,北京虎渡能源将以其持有的安徽虎渡科达 51%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及担保金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公司对安徽虎渡科达的持股比例为 49%,安徽虎渡科达作为公司参股公司,
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为其提供担保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非洲建筑陶瓷业务以及锂电材料业务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Keda (Ghan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Keda (Kenya)Ceramics Company Limited、Keda (Tanzani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Twyford (Sn) Ceramics Limited 等海外子公司与广州
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森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0 年全年预计预计发生采购人民币 22,433.00 万元,销售人民币 30,233.64 万元,接受提供劳务人民币 8,057.33 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科达洁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采购原材料,同意委托关联方四川广兴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