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30
二、 会议地点: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科技园 1 号楼 511 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议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7)人
1.01 董事候选人曾军先生 √
1.02 董事候选人马建成先生 √
1.03 董事候选人陈建华先生 √
1.04 董事候选人肖希先生 √
1.05 董事候选人蓝海先生 √
1.06 董事候选人王维华先生 √
1.07 董事候选人陶军先生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雄元先生 √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真先生 √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宗军先生 √
2.04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川先生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3.01 监事候选人丁峰先生 √
3.02 监事候选人吴海波先生 √
3.03 监事候选人罗锋先生 √
3.04 监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 √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 公司股东(或受托代理人)投票表决、计票;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现场会议结束。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未经本公司许可,会议期间不得使用录像、录音、照相设备。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七、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届满。经充分协商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曾军先生、马建成先生、陈建华先生、肖希先生、蓝海先生、陶军先生、王维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雄元先生、陈真先生、王宗军先生、胡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各候选人简历如下:
曾军先生 1977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现
任烽火通信董事长。曾任烽火通信客服中心东北区经理、哈尔滨办事处主任、国内市场总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烽火通信副总裁、总裁。
马建成先生 1965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规划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主任。曾任清华大学紫光集团公司测控软件部门经理,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日本大阪)通信事业部中国项目经理,大唐电信集团中央研究院 TDD 开发部工程师、大唐移动公司项目管理部高级经理、供应链管理部总经理、集成供应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生部[大唐大学(筹)]主任。
陈建华先生 1967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
任公司董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主任。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市场部办事处主任,发展策划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
肖希先生 1983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现
任公司董事,光纤通信技术和网络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曾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通信技术和网络国家重点实验室硅基光器件研究室主任。
蓝海先生 1977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
公司董事兼总裁。曾任烽火通信市场策划部经理、广州办事处主任,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烽火通信线缆部总经理、线缆产出线副总裁兼市场部总经理、线缆产出线总裁,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烽火通信副总裁。
陶军先生 1968 年 6 月出生,学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
任公司董事,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王维华先生 1973 年 1 月出生,学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
董事,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主任。曾任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王雄元先生 1972 年 9 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真先生 1973 年 11 月出生,硕士,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今天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债券业务内核委员。
王宗军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华
中科技大学华中卓越学者。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院长;企业评价研究所所长,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系常务副主任,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系主任、副院长(主持工作),全球中小企业创业联合会——中国创业协会副会长。
胡川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北经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
请予审议。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届满。经充分协商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丁峰先生、吴海波先生、罗锋先生、张海燕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丁峰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裁。
吴海波先生1974 年 8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
监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罗锋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学士,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主任。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纪审监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主管、副主任兼审计部主任。
张海燕女士,1972 年 10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
监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事办公室主任。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