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 2019-06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为人民币 68,904.28 万元,本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0 号”文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开发行成功,发行价格按每张
100 元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发行数量为 308,835 万元(30,883,500 张,3,088,350
手),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835 万元,2019 年 12 月 6 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8,720,000.00 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 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462,8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6,887,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0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的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5G 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464.00 100,464.00 97,317.72
2 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81,203.00 81,203.00 81,203.00
3 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 89,978.00 50,000.00 50,000.00
4 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3,668.00 38,090.00 38,090.00
5 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1,097.00 39,078.00 39,078.00
合计 376,410.00 308,835.00 305,688.72
注:本次募集资金方案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8,83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人民币 3,146.2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688.72 万元,其中 5G 承载
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 100,464.00 万元调整为 97,317.72 万元。
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做到专款专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 】第
ZE10787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68,904.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 5G 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464.00 14,612.99
2 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81,203.00 28,546.44
3 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 50,000.00 18,571.77
4 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8,090.00 5,213.98
5 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9,078.00 1,959.10
合计 308,835.00 68,904.28
根据上述鉴证结果,公司决定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904.28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8,904.2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置换发表了明确同意及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 68,904.28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8,904.28 万元。
(三)会计师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7号《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68,904.28 万元。
会计师鉴证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应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7 号),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