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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3,088.35 万张(3,088,35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8,835 万元。2019 年 12 月 6 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8,720,000.00 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 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462,8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0 号验证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半年末余额

  公司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251,675.74 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51.1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3,993.29万元,合计余额 54,444.39 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54,012.98 万元差异431.41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方
面均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及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烽火
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实,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专户开户银行                        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21421088012000324794      1,763,269.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      3202018619200134481        528,649.9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9550880217144600112        996,210.00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38370188000286939                0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42050110083500000663        13,007.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125908747410905        1,209,904.28

合计                                                                  4,511,041.51

    注:因该账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2023 年 6 月办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 5G 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 个项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9年12月使用了募集资金中68,904.28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8,904.2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7 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3)。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1,675.74 万元。本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150,000 万元(含 1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9)。


  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使用 53,993.29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对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情请见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5 号)。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已到期收回全部理财产品,共获得理财收益 165.16 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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