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以下简称“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该次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6年7月29日至2017年7
月28日)。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6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虽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7月28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已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