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8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 第八十三条 ……
有关独立董事的提名适用本 有关独立董事的提名适用本
章程独立董事部分的相关规定。 章程独立董事部分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在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 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 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每位股东所拥有 相等的投票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股 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 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
举 1 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举 1 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