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8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立足公司价值增长,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的目的,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现就该公告的内容补充如下:
一、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原公告内容: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现补充披露内容为: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原公告内容: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现补充披露内容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