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77 股票简称:杭萧钢构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周五)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银木先生
与会人员:
(一) 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 月 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 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入会场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表决方法说明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宣读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 2 人)
1.01 选举刘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全体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对议案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八、计票及监票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大会闭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杭萧钢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73)),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为会务组负责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七、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 2 人)
1.01 选举刘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组织工作由会务组负责。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表决相关规定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同
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表决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多选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
效表决票总数。
2. 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信息,
并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未完整填写股东信息或未签名的表
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五、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票箱若干,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会务组工作人员的指引依次进行投票。
六、现场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由计票人进行清点计票。
七、现场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监票人负责核对最终投票结果并在统计表上签字,由监票人代表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议程,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陆拥军先生和张耀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拥
军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副总裁职务;张耀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陆拥军先生和张耀华先生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陆拥军先生和张耀华先生确认其在任期内与公司董事会概无分歧,也没有就其辞职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刘安贵先生、王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1.刘安贵先生简历
刘安贵,男,1966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 EMBA。曾任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锻冶室主任、青岛捷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王雷先生简历
王雷,男,1980 年出生,硕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浙江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工程师,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一室主任、多哈事业部项目执行经理、项目管理中心经理、生产副总、总经理,杭萧钢构(内蒙古)有限公司、杭萧钢构(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信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