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52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9
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董事陆拥军先生、张振勇先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受益人,已回
避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就《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
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确定公司第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410名激励对象授
予权益989万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4年 9
月18日。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萧钢构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于2014年5月15日对《浙江杭萧
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核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4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已对公司报送的《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且无修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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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9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综上,公司为实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三、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包括: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均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作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激励对
象也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授予条件的411名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四、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权情况概述
(一) 本期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量的比例(%) 比例(%)
陆拥军 董事、副总裁 5 0.46 0.01
张振勇 董事 5 0.46 0.01
蔡璐璐 财务总监 5 0.46 0.01
陈瑞 副总裁兼董秘 5 0.46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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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969 89.52 1.75
务)人员(共计406人)
预留 93.5 8.64 0.17
合计 1082.5 100 1.96
(二)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价格等:
1、授权日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9月18日。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60个月。
3、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后即行锁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按比例分为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预留的股票期权均分为3个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和36个月。等待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4、可行权日
自等待期满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计划有效期内的交
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