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698.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0%。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或“公司”)因与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置业”)发生合同履行纠纷,湘邮置业未按协议约定配合湘邮科技进行偿债资产处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湘邮科技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出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湘 0104 民初 19282 号】。各方当事人
如下:
原告: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志宏
被告: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望新路 281 号美麓新寓A 栋 2901 房
法定代表人:陈志勇
本案涉及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0%。
二、本次诉讼的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湘邮置业将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四片十九处欣胜园小区地下车库 72 个车位(面积 2,503.01 ㎡)、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燕
山街 123 号鸿飞大厦的 602、603 号商品房(产权面积 120.86 ㎡)登
记到原告或原告指定的人名下,将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 123 号鸿飞大厦地下车库39个车位(面积1,435.24㎡)使用权转移至原告或原告指定的人名下;或者判令湘邮置业偿还原告欠款 1,698.18 万元;
2、判令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2008 年 12 月 29 日,原告与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宏华投资有限公司、黄新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原告、
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被告湘邮置业 100%股
权转让给湖南宏华投资有限公司、黄新华。同日,原告与湖南长沙波
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甲方、被告作为乙方与丙方湖南宏华投资
有限公司、丁方黄新华在《股权转让合同》基础上签订了《协议》,
约定各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鸿飞大厦地下车库以及鸿飞大厦 602、
603 号商品房、欣胜园地下车库、《金盆路附 99 号项目》开发建筑物
的第一层、第二层每层各 1,000 平方米资产、《韶山北路 38 号项目》
开发建筑物的地上第三层 800 平方米资产(以下简称“偿债资产”)
等由原告方负责处置,但交易以被告方的名义进行;偿债资产处置后,
被告方保证把上述偿债资产的销售款全部支付给甲方,用于抵偿被告
欠原告的欠款。
但是被告在《协议》签订后,怠于配合原告处置鸿飞大厦地下车
库以及鸿飞大厦 602、603 号商品房、欣胜园地下车库。原、被告签
订的《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湖南省长沙市岳
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分公司发生的尚未披露
诉讼 3 笔,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0.5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起诉(申 应诉(被申 承担连带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 诉讼(仲裁) 诉讼
请)方 请)方 责任方 裁类型 基本情况 (仲裁) 是否形成预计 (仲裁)
涉及金额 负债及金额 进展情况
湖南湘邮 湖南脸刷刷 湖南脸刷刷人脸识别技
29 已开庭,待
科技股份 人脸识别技 无 诉讼 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 否
判决
有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约定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欣胜园业主委员会侵占
湖南湘邮
欣胜园业主 本公司所有并实际管理 13 已开庭,待
科技股份 无 诉讼 否
委员会 的地下停车位并收取了 判决
有限公司
侵占期间收益。
因上海远程物流发展有
湖南湘邮 上海远程物 限公司破产管理所作出 和解撤诉,
科技股份 流发展有限 无 诉讼 破产债权与我方起诉金 42 否 已 经 确 认
有限公司 公司 额相差较大提出的破产 申报债权
债权确认诉讼纠纷
合计 84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
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