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证券代码:600469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九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两部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设立并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将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于2020年至2022年内滚动设立三期,分三期实施。以上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
5、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包括研发、销售、生产、管理等)。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200人左右,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中各期参加人数300人左右。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取的奖励金、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66.75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公司提取的奖励金将依据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
7、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6,938,326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1.23%。
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受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结果的影响,实际购买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及资金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最终标的股票数量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8、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权益待锁定期满后一次性分派。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各期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特别提示............................................................ 4
释义................................................................ 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9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9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1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权益分配及权益处置........... 13
六、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风神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持有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包括研发、销售、生产、管理等)
持有人会议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风神股份股票、公司股票 指风神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风神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章程》 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重点面向对公司具有战略价值的核心人才,包括具备推动企业战略发展、支持企业核心能力建设、拥有关键技术、掌握核心业务、控制关键资源等特点的管理层和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包括研发、销售、生产、管理等)。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200人左右,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分别为王锋、张晓新、申玉生、王仁君、袁亮、刘新军、王建军、赵建勇、祁荣、刘晨红,合计获授份额占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4.78%,其余持有人获授份额占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85.22%。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