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8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1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 1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7,688,0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54.166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久占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刘敏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4、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5、 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6、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8、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07,682,811 99.9991 2,200 0.0003 3,000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19 年度利润 27,496,677 99.9810 2,200 0.0079 3,000 0.0111
分配预案
6 2019 年年度报 27,496,677 99.9810 2,200 0.0079 3,000 0.0111
告及摘要
7 关于续聘会计师 27,496,677 99.9810 2,200 0.0079 3,000 0.0111
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公司 27,496,677 99.9810 2,200 0.0079 3,000 0.0111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德莉、熊孝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