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9-016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并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智资本”)并购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所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集团”)100%股权。
本次津智资本受让百利集团100%股权事项使得津智资本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津智资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0203号),决定对津智资本提交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2019年2月14日披露的2019-008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津智资本通知,该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豁免津智资本此次要约收购义务。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控制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50,028,08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5.4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津智资本受让百利集团100%股权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
关于本次津智资本受让百利集团100%股权事项的《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