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5-050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压集团)收购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英纳)51%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034。2015年9月25日,公司与液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国资委授权对本次股权交易做出同意批复。
近日,北京英纳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 北京英纳公司最新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1%
2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31.21%
3 韩征和 12.52%
4 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 2.24%
5 刘庆 2%
6 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 1.03%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让方(甲方):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三)交易价格:根据《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401号)所确定的评估价值3,865.10万元,再乘以51%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予以最终确定,即1,971.20万元。
(四)支付期限: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180天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注:截至本披露日,上市公司尚未付款](五)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视为股权交易完成,股权交易完成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之日起,乙方成为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的合法权利人,继受与该51%股权有关的全部权利、义务,并依据所持股权份额行使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和承担股东责任。
(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或终止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若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原因,法律、法规、政策变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