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6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117.0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11,701.80万股的1%,其中首次授予1,954.63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2%,预留授予162.38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7.67%。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注册资本:2,117,018,039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3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429550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商业资产投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生物科技产品研究及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成都迪康制药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8日,后经1997年7月和1999年5月两次股权转让、1998年9月增资扩股及1999年整体改制变更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2001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1)11号文审核批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号),核准迪康药业“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83,037,288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36,395,971股股份,向杨铿发行118,642,2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1,859,6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4月,公司股票简称由“迪康药业”变更为“蓝光发展”。
公司2012年-2014年业绩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主要会计数据及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资产总计 4,991,044.92 4,280,991.83 2,486,56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84,584.91 482,449.57 505,21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887.07 -436,666.72 90,496.53
营业收入 1,531,803.91 943,727.28 754,83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040.30 56,709.42 74,48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98,604.88 47,738.63 68,235.8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1 11.48 16.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37 0.3021 0.3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37 0.3021 0.3968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117.0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11,701.80万股的1%,其中首次授予1,954.63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2%,预留授予162.38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7.67%。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且尚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权益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授予数量将参照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96人,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所属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本计划首次授予前,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本次首次授予人员名单,经公司董事会议定、监事会核实,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其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等相关事宜。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2,117.01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占本计划拟授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1 张志成 副董事长、总裁 96.00 4.53% 0.05%
2 任东川 董事、常务副总裁 85.00 4.02% 0.04%
3 吕正刚 董事、首席财务官 85.00 4.02% 0.04%
4 蒲鸿 董事 60.00 2.83% 0.03%
5 张亦农 副总裁 65.00 3.07% 0.03%
6 蒋黎 董事会秘书 40.00 1.89%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1,523.63 71.97% 0.72%
(190人)
8 预留限制性股票 162.38 7.67% 0.08%
合计 2,117.01 100.00% 1.00%
上表中“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0人)”对应的具体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将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核实后,以《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