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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关于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4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大山先生、副总经理杨玲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爱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大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2.2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67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56%)。

  公司副总经理杨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6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49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41%)。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爱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6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1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大山先生、副总经理杨玲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爱红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杜大山        监事会主席        2,700,000          2.25

        杨  玲          副总经理        1,980,000          1.65

        张爱红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720,000          0.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杜大山          675,000              0.56

                杨  玲          495,000              0.41

                张爱红          180,000              0.15

    (四)减持方式: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自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7、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及计划实施期间,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杜大山先生、杨玲女士、张爱红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