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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3 沪市 空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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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3: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6

600463: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按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源公司 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三、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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