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全面查阅核对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超额担保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按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源公司 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