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4-072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改的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任何担保;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的担保;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应严格按照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应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审批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审批 权限执行。对于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权限执行。对于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的责任人,公司董事会视公司的 程序的责任人,公司董事会视公司的 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给 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