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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持有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九有”,证券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9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占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的 73.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竞买人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拍卖成交 69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

   若本次拍卖顺利完成过户,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将从 95,350,904 股下降至 25,550,904 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 15.45%下降至 4.14%,同时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行使的委托表决权下降至 4.14%。相关股权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以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拍卖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竞买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盛鑫元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
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现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院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在深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 69,800,000 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 2024 年 6 月 14 日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网络
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占公司总股

标的名称                      竞买人          竞买代码    成交价格(元)

                本比例

                              丽水市岭南松企

公司 69,800,000

                11.31%      业管理合伙企业  230879349    83,550,600

股股票

                              (有限合伙)

  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上述竞买人,尚需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深圳中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将从95,350,904股下降至25,550,904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15.45%下降至4.14%,同时中裕嘉泰行使的委托表决权下降至 4.14%。相关股权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以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竞买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盛鑫元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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