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持有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九有”,证券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31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占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的 31.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成交 31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北京裕泰恒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成功竞拍到公司 255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139%,维护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切实保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拍卖最终成交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区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竞买人何昌进与公司董监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现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上城区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
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 31,930,000 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2024 年 3 月 12日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标的名称 占公司总股 竞买人 竞买代码 成交价格(元)
本比例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Q7941 7,5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D5111 7,4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Y3944 7,4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M5120 7,4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Z5146 7,5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B5792 7,56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R7855 7,4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北京裕泰恒通科 J9020 7,479,419.3
股股票 技有限公司
公司 3,193,000 0.517% 何昌进 M7833 7,529,419.3
股股票
公司 3,193,000 0.517% 何昌进 O7491 7,539,419.3
股股票
在本次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上述竞买人,尚需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城区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上城区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北京裕泰恒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成功竞拍到公司 255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139%,维护了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切实保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竞买人何昌进与公司董监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竞价结果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