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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2023 年 2 月 17 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2023 年 2 月 28 日,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裕嘉泰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修订前的协议不生效,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与控股股东中裕嘉泰签署的《主协议》中部
分条款进行增补或修改,并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将《主协议》第一条“释义”之“最初拟定发行股份总数”删除

  将《主协议》第一条“释义”中的“最初拟定发行股份总数: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甲方最初拟定发行的股票总数,即 17,500 万股。”删除。

    (二)对《主协议》第二条“标的”的修改

  《主协议》第二条第 2 款原为:“乙方拟以不超过 31,325.00 万元(含本数)
(以下简称“本次认购金额”)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 175,000,000 股)。”

  现修改为:“乙方拟以不低于 6,26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1,325.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认购金额”)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 3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本数)。”

    (三)对《主协议》第三条“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的修改

  《主协议》第三条第 2 款第(1)项原为:“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 175,000,000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31,325.00 万元,最终发行
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范围内,由甲方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现修改为:“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 3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低于 6,26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325.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范围内,由甲方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附则

  1、本补充协议是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中对主协议条款的修改或补充,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仍适用主协议的有关约定。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与主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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