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等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所列修改外,《公司章程》其
他 条 款 不 变 。 修 改 后 的 《 公 司章程》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 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
附件:《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前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6 个月时间限制。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本作出决议;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事务所作出决议;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六)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受赠现金资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获得债务减免、提供担保、以及依据规定免于提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途事项;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0%以上;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且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以上(含 5%)的重大关联交易; 超过 5000 万元;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购本公司股份;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决定的其他事项。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代为行使。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本条所称“交易”是指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
投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租入
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
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交易行为。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担保;
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联方提供的担保。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