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2-04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4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23 万股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以1.28元/股的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332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5月16日。
2、授予数量:3323万股。
3、授予人数:9人。
4、授予价格:1.2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差异。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予总量的比例 时总股本的比例
1 曹放 董事长 300.00 9.03% 0.51%
2 张宇飞 副总经理 565.00 17.00% 0.97%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7人) 2,458.00 73.97% 4.21%
合计 3,323.00 100.00% 5.6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自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2年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2021年增长10%。
第二个解锁期 2023年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2022年增长1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中上、一般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中上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一般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则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原有规定继续执行;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相对应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即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具体考核内容根据《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精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精勤验字[2022]第3014号),审验认为:截至2022年5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4,253.44万元,其中:增加股本3,323.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为930.44万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61,708.00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了《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17009号),认为北京精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5日出具的关于公司货币增资的精勤验字[2022]第3014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要求编制,可以为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予以验证。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323万股,于2022年6月14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8,385万股增加至61,7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会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035,000 33,230,000 58,26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58,815,000 0 558,815,000
总计 583,850,000 33,230,000 617,08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对向激励对象授予的3,32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公司2022年5月17日收盘价人民币2.01元/股)-授予价格(人民币1.28元/股),为每股0.73元人民币。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2年5月17日授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总摊销费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323.00 2,425.79 1,140.93 1,057.55 227.31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