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3、成立日期: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4、法定代表人:姚庚春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9、人员信息: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 2021 年底,中兴财光华
从业人员共 2688 人,其中合伙人 157 人;注册会计师 796 人,有 533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0、业务规模:2021 年度,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15,31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0 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
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公司所属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11、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0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闫丽明女士,199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 25 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曾负责过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审计及复核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风险控制能力,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
签字合伙人张学福先生,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和央企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合伙人王振伟先生,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 IPO 申
报审计、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拟 上市公司、新三板 公司和央企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纪律处分情况如下表,已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纪律处分(通报 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1 张学福 2020 年 10 月 26 日
批评) 易所 【2020】 95 号
纪律处分(通报 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 王振伟 2020 年 10 月 26 日
批评) 易所 【2020】 95 号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 计工作量等协商确定,预计与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敬业勤勉、 认真专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 规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较好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其为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获得通过。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