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编号:临 2020-097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378万股的9.93%。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eoway Co., Ltd.
注册资本: 533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影像视觉技术、传感器及相关软硬件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制作和以上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顾问和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影像视觉技术、传感器及相关软硬件制造。
上市日期:2003年9月3日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外部非执行董事3名;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3人。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5,002,292.65 20,093,049.97 298,752,941.46
资产
总资产 150,590,338.17 288,983,768.45 4,547,588,171.75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312,795,077.10 2,473,032,989.68 1,570,380,99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3,595,342.62 -271,427,787.91 8,554,359.0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2,127,383.69 -221,392,250.52 8,976,387.2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893,796.36 49,684,362.43 130,765,599.32
净额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51 0.01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51 0.0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 -0.41 0.0168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7.20 -159.97 2.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663.80 -130.48 3.0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 -0.05 0.04 0.56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378万股的9.93%。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4 人,包括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肖自然 总经理 530.00 10% 0.99%
2 金铉玉 财务总监 8.00 0.15% 0.01%
核心业务骨干人员(32人) 4762.00 89.85% 8.92%
合计 5300 100% 9.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但下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此60日期限之内。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