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2023-07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2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4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6,938,949.7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3,061,050.24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3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止,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919,433,962.27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36万片12英寸芯片生产线项目 390,000.00 300,000.00
2 SiC功率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0 75,000.00
3 汽车半导体封装项目(一期) 300,000.00 1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 165,000.00
合计 1,005,000.00 6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36万片12英寸芯片生产线项目 390,000.00 300,000.00 160,000.00
2 SiC 功率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0 75,000.00 75,000.00
3 汽车半导体封装项目(一期) 30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 165,000.00 146,306.11
合计 1,005,000.00 650,000.00 491,306.11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认为:
士兰微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