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7-04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60%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以货币资金162,000,000.00元收购法人股东中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希集团”)及自然人股东郑元连、郑大受、黄文锋合计持有的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希合金”、“标的公司”)6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
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收购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现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涉及的
商标、专利及资产剥离等相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 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商标、专利事项
根据公司与转让方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的《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及《补充协议》之约定,除标的公司已取得授权的6项专利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外,温州中希
电工合金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了《专利转让协议书》,将温州中希电工合金有限公司名下2008100593020号专利无偿转让给标的公司使用,自专利转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之日起生效。此外,中希集团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中希集团将其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3个商标以无偿的方式许可标的公司使用,使用期限自《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签署日,即2017年12月25日起,至相关商标专用期限到期之日(商标权到期后又续期的亦包含在许可期限内)。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公司已经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如下:
申请人 专利号 发明名称 类别 状态 发明人 申请日期
上海中希合金 一种高性能银氧 发明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有限公司 2010101015345 化镉材料及其制 专利 维持 兰慧 2010-01-26
造方法
一种铆钉电触头
上海中希合金 2009102005850 用银混合稀土合 发明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2009-12-23
有限公司 金材料的制造方 专利 维持 兰慧
法
上海中希合金 一种银镍导电陶 发明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有限公司 2007100450075 瓷电触头的材料 专利 维持 谢忠光 2007-08-17
及其制造方法
上海中希合金 一种特种粉末铜 发明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有限公司 200710045008X 合金电触头材料 专利 维持 谢忠光 2007-08-17
及其制造方法
上海中希合金 200920213602X 一种铜合金带材 实用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2009-11-13
有限公司 的脱脂钝化装置 新型 维持
上海中希合金 2009200735144 一种生产三金属 实用 专利权 郑元龙、郑大受 2009-06-08
有限公司 触头的加工设备 新型 维持
(二)温州中希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标的公司的专利明细如下:
申请人 专利号 发明名称 类别 状态 发明人 申请日期
温州中希电工 银氧化锡/铜复 发明 专利权 谢平云、郑元龙、
合金有限公司 2008100593020 合电触头及其制 专利 维持 黄文锋 2008-01-14
备方法
(三)中希集团无偿许可中希合金使用的商标明细如下: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 类似群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状态 专用期限
申请号
贵重金属锭;贵重金属合 2014年07
中希集 1401 金;未加工、未打造的银; 月28日至
团有限 12139930 1402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 已注册 2024年07
公司 未加工的金或金箔;贵重金 月27日
属盒
中希集 1401 未加工、未打造的银;未加 2014年07
团有限 12139939 1402 工的金或金箔;贵重金属 已注册月28日至
公司 1403 锭;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 2024年07
金属;贵重金属合金;贵重 月27日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 类似群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状态 专用期限
申请号
金属盒;贵重金属艺术品;
银线;贵重金属丝线(珠
宝);银制工艺品
中希集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 2014年01
团有限 3124578 1401 贵重金属合金;贵重金属 已注册月21日至
公司 1402 锭;未加工、未打造的银; 2024年01
电镀制品(贵重金属电镀) 月20日
二、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资产剥离相关事项
标的公司已与中希集团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了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河南浙商城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标的公司持有的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已纳入持有待售资产核算,但尚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该股权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无关,故公司在与转让方签署的《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交易各方同意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剥离,标的公司持有的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不纳入本次交易的范围。
标的公司与中希集团签署的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以账面价值确定为44,336,496.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17KMA10338),对标的公司持有的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的账面价值人民币44,336,496.00元进行了审计确认。
根据《上海中希合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希集团承诺于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受让河南浙商城建38%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44,336,494.00元,并完成河南浙商城建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由中希集团承担。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