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
议的有关事项再作如下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 18 号时代新材工业园行政楼 20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58 时代新材 2021/11/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
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
对。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 18 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