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本次为续聘。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
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300 家、审计收费 3.47 亿元。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行业为综合,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9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玲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收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2021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
股份关于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公司全部 7 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7 名董事都同
意,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