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股票代码:600433.SH
收购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 1 号楼 1501
一致行动人: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科洋路 3 号之 7二楼 201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7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7
二、一致行动人:华新发展的基本情况...... 12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17
一、本次收购目的...... 17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
划...... 18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8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9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9
二、本次收购方式...... 19
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9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2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5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6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26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2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8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28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29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2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3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3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3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0
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1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31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32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3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39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3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9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40
一、相关法人买卖冠豪高新股票的情况...... 40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冠豪高新股票的情况
...... 40
第十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41
一、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41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4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3
收购人声明......54
一致行动人声明 ...... 55
律师声明......58
附表 ...... 59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冠豪高新、上市公司、存续 指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粤华包 指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版)
中国纸业、收购人 指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新发展 指 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
诚通集团 指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华新发展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 指 冠豪高新向粤华包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
并 并粤华包的交易行为
冠豪高新向粤华包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
本次交易 指 并粤华包,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冠豪高新与粤华包签署的《广东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指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本次收购 指 中国纸业及中国纸业通过华新发展以所持有粤华包股
票换取冠豪高新 A 股股票的收购行为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 1 号楼 1501
法定代表人 黄欣
注册资本 503,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88 年 09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8907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
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
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苜蓿草、
经营范围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食品。(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8-09-16 至 无固定期限
控股股东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 1 号楼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1131199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收购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纸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诚通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纸业 100%股权,为中国纸业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注册资本 1,13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2544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及咨询;物流服务;
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焦炭、建
经营范围 材、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五金交化、纺织品、服
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01-22 至无固定期限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及业务
(1)中国纸业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