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09-05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签署《委托加工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 年11 月19 日,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元”)在北京市签署《委托加工合同》。
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公司委托山东三元加工部分乳制品。
山东三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三元签署《委托
加工合同》。关联董事张福平先生、范学珊先生、钮立平先生、徐建忠先生、常
玲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三元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崇文街66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
酸乳)、生产、销售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等);法定代表人为范学
珊。其中,首农集团持有其95%的股权,北京同德同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5%的股权。山东三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09 年11 月19 日,公司与山东三元签署《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期限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2009 年11 月19 日至2010 年2 月28 日,合同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
公司委托山东三元加工符合公司产品质量和数量要求的乳制品;每月最后一日,
双方根据当月实际加工数量核对加工费,核对无误后,山东三元向公司开具发票,
公司收到发票后于次月10 日前付清上月加工费(节假日顺延);公司的付款方
式为网上汇款。本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
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2009 年11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会董事经
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在参
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关联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
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
公司已向独立董事做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发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
序和签署行为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公司与山东三元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1 月19 日